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自查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25号)文件精神,学校对校外教学点上报的材料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后符合办学条件的教学点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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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公示期内的教学点,如发现存在违规招生、不规范办学等行为,请拨打电话:025-85811729。

公示期限:20231月13日-1月24

 

南京中医药大学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