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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电子邮箱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10-16 浏览次数:261

一、个人邮箱申请原则

(一) 凡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在读学生,均可免费开通个人邮箱一个。

(二) 附属医院职工由所在医院相关部门集中申请办理,并按要求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邮件开通申请表,医院汇总后向学校科技处或教务处等对口单位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由南京中医药大学网络管理与信息化办公室开通。账号开通后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公共邮箱分配原则

(一) 各学院、部门网站上可开设一个院长信箱(或书记、部长、处长、主任信箱)和一个网站管理员信箱。

(二) 各学院办公室、各部门行政科室可申请一个公共邮箱。

三、邮箱命名规则

(一) 教工个人邮箱名为工资号,学生的邮箱名为其学号,可以自助添加一个邮箱别名。

(二) 邮箱别名命名遵循申请优先原则,不支持重名邮箱,后申请者须另选邮箱名。  

四、邮箱管理细则

(一) 个人邮箱每人限开一个邮箱帐号。

(二) 各单位公共邮箱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三) 对于机构有变动的单位,应及时与网络管理与信息化办公室联系,进行邮箱帐号的增减、修改。网络管理与信息化办公室有权对撤销建制的科室或部门的公共邮箱帐号进行删除处理。

(四) 各用户应及时下载邮箱内资料、清理邮箱。否则,会造成使用空间不足,由此引起的邮件投递失败,由用户本人负责。

(五) 对有邮件病毒的用户,管理员将通知用户进行杀毒处理,如果用户置之不理,管理员有权删除其邮箱帐号。

(六) 禁止利用邮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从事违法活动的用户,将取消其邮箱的使用权,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对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七)教师离职、学生毕业离校后邮件账号随之注销,请在离职或毕业离校前处理好个人邮箱相关数据。

(八) 本规定由网络管理与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