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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分项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6-09-17 浏览次数: 11

蔡宝昌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分项管理制度

20226月制定)

项目依托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

项目负责部门:江苏省中医药局

管理 部 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蔡宝昌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室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室依托南京中医药大学建设,以继承和发展蔡宝昌教授中药炮制学术思想、炮制技艺及中药饮片产业化经验为核心任务,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探索"以研带传、以教促传"的高校学术型工作室传承模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作室全体成员,以及经批准来室进修、研修的外单位人员。

第二章 日常管理制度

第四条 组织管理。工作室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工作室负责人主持制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各项管理制度,报依托单位科学技术处备案;设日常管理联络员一名,负责会议组织、档案归集、对外联络等事务。

第五条 例会制度。工作室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与中药炮制学教研室业务学习统筹安排;每季度围绕炮制学术传承主题召开一次学术研讨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计划会,每年年底召开年度总结会。各类会议均形成纪要,及时归档。

第六条 开放服务。工作室示教室、观摩室、资料室面向全校师生及合作单位技术人员预约开放,建立开放登记台账,发挥工作室教学示范与学术交流平台作用。

第七条 设施设备管理。传承炮制器具、声像采集与编辑设备等固定资产属依托单位资产,按学校国有资产和实验室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专人保管、登记使用、按规程操作;贵重及大型仪器使用须预约并记录。

第八条 成员管理。工作室成员实行年度述职制度,述职结果与依托单位年度考核、绩效分配及评优推荐相衔接;成员因故退出、更换的,须报依托单位及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学习培训制度

第九条 经典研修。将《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修事指南》及《本草纲目》"修治"部分等中药炮制典籍纳入必修书目,每季度组织一次经典研读汇报,夯实理论根基。

第十条 学术思想专题学习。系统研习蔡宝昌教授学术思想,重点围绕中药炮制机理的现代阐释、中药饮片生产工艺现代化改造、马钱子等特色品种系统研究、中药饮片标准化与产业化等方向,每学期形成学习总结。

第十一条 业务培训。每月组织一次学术报告或文献汇报,与研究生学术seminar制度相结合;鼓励成员参加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炮制分会、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饮片质量专业委员会等学术活动,返室后向全体成员二次分享。

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按任务书要求举办省级以上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级项目;面向中药饮片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开展传统炮制技术培训,扩大传承覆盖面。

第十三条 进修研修人员管理。外单位进修、研修人员实行"导师制+项目制"带教,入室即制定个性化研修计划;研修期满须提交研修报告并进行汇报答辩,合格者由依托单位出具研修证明。

第十四条 培训档案。建立成员学习培训台账,如实记录学习内容、学时及考核情况,作为传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跟师带教制度

第十五条 跟师形式。结合高校学术型传承工作室特点,实行"跟研、跟教、跟产"三结合的带教模式:跟研,即跟随蔡宝昌教授参与课题研讨、实验设计、数据分析与成果凝练,研习其治学方法与科研思路;跟教,即随堂听课并参与《中药炮制学》等课程教学实践,研习其教学名师的育人经验;跟产,即赴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跟岗实践,研习其将传统炮制技艺与现代工业化生产相结合的产业化经验。

第十六条 跟师安排。成员应制定个人三年传承成长计划,明确跟师学习目标与预期成果;每周安排固定跟师学习时间,每月至少参加一次蔡宝昌教授主持或指导的学术活动,做好跟师记录。

第十七条 量化要求。成员每月撰写跟师笔记或研究心得12篇;建设期内围绕蔡宝昌教授学术经验,至少完成1项特色炮制技术总结或研究报告;研究生成员应将传承任务与学位课题相结合,实现"传承即科研、带教即育人"

第十八条 传承谱系。系统梳理中药炮制学科学术技术传承谱系,落实"老带新"结对机制,由资深教授对口指导青年骨干,保证传承链条不断档。

第十九条 考核评价。跟师带教实行中期考核与期满考核:中期考核于建设期第二年末进行,重点检查跟师笔记与阶段性成果;期满考核以跟师笔记、技术总结、传承成果及汇报答辩为依据。考核结果作为成员评优、推荐培养及经费使用安排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 资料收集整理制度

第二十条 收集范围。包括:蔡宝昌教授学术著作、论文、讲义、手稿及学术往来文书;中药炮制工艺研究原始资料(实验记录、炮制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草案、HPLC指纹图谱数据等);教学资料与影像资料(示教录像、学术报告、纪录片素材);传承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跟师笔记、心得体会、会议纪要等过程性资料。

第二十一条 收集方式。坚持回顾性收集与过程性收集相结合:对蔡宝昌教授长期从事炮制教学、科研及行业工作形成的原始资料进行系统回顾性收集;对传承工作持续开展过程性收集。采集口述资料、访谈资料须经被访谈人同意并留存授权记录。

第二十二条 整理规范。资料按"著作论文类、工艺研究类、教学类、影像类、传承工作类"五大类分类编号,纸质与电子双套保存,建立资料登记册;电子资料按统一规则命名并标注元数据(题名、形成时间、责任人、载体形式)。

第二十三条 数字化建设。珍贵资料及时扫描数字化,依托学校"中药炮制信息资源网"及工作室文献数据库保存展示,逐步建成"蔡宝昌学术经验数据库",实现资料的可检索、可利用。

第二十四条 借阅与保密。资料借阅实行登记制度,按时归还;涉及未公开发表成果、在审专利及企业合作商业秘密的资料,按学校保密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涉密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外传。

第二十五条 责任分工。设资料管理员一名,负责资料的收集、登记、归档与保管;全体成员按任务分工对各自包干领域的资料负责,及时移交归档。

第六章 信息资料上传制度

第二十六条 上传平台。按要求在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上传建设成果,每年上传不少于30份;同时依托学校"中药炮制信息资源网"建立工作室专栏,实现双平台同步展示。

第二十七条 内容形式。结合学术型工作室定位,上传内容以炮制经验与技艺传承为主,包括特色炮制技术规范、炮制研究案例、学术讲座与示教影像、跟师带教纪实、工作室建设动态等。

第二十八条 审核流程。上传资料实行"成员整理、管理员初审、负责人审核"三级把关:资料管理员进行形式审查,工作室负责人审核内容的准确性与合规性后方可上传,并做好上传登记。

第二十九条 专人管理。信息管理员负责平台账号、内容上传、台账登记与数据统计;每学期核对一次上传数量与质量,确保年度上传任务足额、优质完成。

第三十条 数据安全。上传资料在本地实行双备份;平台账号密码专人保管,不得外泄;上传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依法不宜公开的信息。


第七章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管理依据。工作室建设经费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学校纵向科研经费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南京中医药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学校财务、采购、审计等配套制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第三十二条 预算管理。经费使用严格按任务书批准的预算科目执行;确需调整预算的,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审批流程。经费支出按学校财务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经工作室负责人审签、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销;大额资金支付按学校"三重一大"有关规定集体决策。

第三十四条 采购管理。设备购置、服务采购等事项按学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做到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票据齐全。

第三十五条 劳务与专家咨询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按学校规定的标准与程序发放,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发放清单与签收记录完整可查。

第三十六条 监督检查。工作室自觉接受依托单位科技、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每年形成经费使用报告;建设期满按规定接受绩效评价与项目验收审计。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蔡宝昌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根据工作室建设进展和国家、学校有关制度修订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蔡宝昌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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