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宗明 杨璞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文化研究院
2025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政策既是对中医药现代化进程中制度短板的积极回应,更是对中医“大医精诚”文化基因的传承和时代应答。
维护中医药文化公信力的有力举措
中医药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其科研诚信直接影响公众对传统文化的信任度。如果中医药科研领域出现失信问题,一方面会削弱中医药科技创新的质量,另一方面也会损害中医药作为民族文化符号的公信力。《通知》通过强化科研诚信建设,从制度层面避免中医药科研的失信行为对中医药文化认同根基造成的不利影响。
强化中医药文化自信的制度支撑
中医人自古便将“诚”视为医者立身之本,《大医精诚》中即提出医术与医德并重的要求。原文中“安神定志,无欲无求”的行医准则,即要求医者摒弃功利干扰,专注于对生命真理的探索。这种“以诚立本”的中医文化基因,为现代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提供了重要基础。
《通知》中把科研诚信上升到“作为中医药传承创新的生命线”的高度,这一价值导向凸显了中医药领域对科研诚信的高度自觉,既回应了国家对科研诚信的宏观要求,也体现了中医药行业在现代化进程中坚守文化根基、服务社会民生的使命担当。这既是对中医千年文化内核的继承,也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的必要保障。
体现中医文化认同与制度的刚性融合
《通知》把中医“治未病”理念运用到中医药科研风险防控中,要求“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以“治未病”思维,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前置性干预。《通知》还建立了“四诊合参”式的监督机制,设立“望(开展常态化的自查自纠,针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关键环节,查找隐患)、闻(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问(及时警示提醒,做好审核把关)、切(探索建立科研诚信建设目标责任制)”四维监督体系,将中医诊断思维转化为科研诚信建设评估的“四轮驱动”体系。
中医“标本兼治”的诊疗思维在《通知》中也得到体现。比如,以强化监督、加大惩戒力度的治标举措为辅,对失信行为“零容忍”;以构建长效机制的治本之策为主,要求建立科研成果发表管理制度,完善学术期刊诚信制度建设,探索中医药科研诚信建设模式等。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2025年5月26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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